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409-411481-04-01-660829,招标人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2.2招标编号:永建招标[2025]007号;永工程【2025】006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5-14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永城市流域内目前统计共计有黑臭水体31处,总面积为31.856 万m²。结合永城市内乡村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农村黑臭水体特点和污染特征差异,因水施策,按照“一水一策”的治理方案,采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全方位推进永城市流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旨在消除黑臭水体,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探索农村黑臭水体运维费用可持续、市场化筹措模式,基本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永城市境内
2.5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永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第一标段(包):永城市高庄镇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工程
永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第二标段(包):永城市演集街道、芒山镇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工程
永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第三标段(包):永城市太丘镇、顺和镇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工程
永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第四标段(包):永城市酂城镇、大王集镇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工程
永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第五标段(包):永城市龙岗镇、卧龙镇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工程
永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第六标段(包):永城市李寨镇、马桥镇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工程
永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第七标段(包):永城市裴桥镇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工程
永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第八标段(包):本项目施工1-3标段监理
永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第九标段(包):本项目施工4-7标段监理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包):13240966.25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11569154.29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82073.35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11259.55元,规费:35188.28 元,税金:1093290.7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150000元)
第二标段(包):12136087.5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10678592.92 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59000.26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65875.35元,规费:30556.7 元,税金:1002062.2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0元;)
第三标段(包):11658543.88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10240894.25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18047.72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03911.57元,规费: 33058.28元,税金:962632.06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0元;)
第四标段(包):7937438.08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6934035.29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89993.74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33500.78元,规费: 24523.48元,税金:655384.79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0元;)
第五标段(包):8175134.8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7155651.27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91343.5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28894.68元,规费:24234.13 元,税金:675011.1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0元;)
第六标段(包):8842158.34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7801606.82 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82484.93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04261.68元,规费:23718.45 元,税金:730086.46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0元;)
第七标段(包):7285577.34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6380403.04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81186.55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01115.86元,规费:21310.46 元,税金:601561.4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0元;
第八标段(包):296284元
第九标段(包):257916元
2.9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10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160日历天
监理标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11质量要求:合格;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人员要求:
3.2.1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2.2监理标段: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务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2022年4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标段)
注:类似业绩:生态修复、控源截污、河道综合整治、清淤疏浚以及涉及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等项目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henan.gov.cn)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标段)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5.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施工标段中的7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按标段顺序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27日12 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5.7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商丘电子招标人工具箱2025-4-16(新V6.8.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8时00分至2025年5月27日00时00分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 《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2.2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5年5月7日8时00分至2025年5月26日18时00分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
地址:永城市欧亚路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370409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创文路75号6号楼2单元1004室
联 系 人:张高歌
联系电话:0371-67127717
监督单位: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地址:永城市欧亚路191号
联系电话:0370-5758228
发布人:河南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