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已由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石嘴山市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审管批字〔2025〕1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石嘴山市中医医院自筹,招标人为石嘴山市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将原九柱城市发展集团办公楼改造为石嘴山市中医医院综合业务楼,改造总建筑面积 5322平方米,其中一层改造为口腔科,二层改造为治未病科及体检中心。综合业务楼建筑主体结构采用减震措施进行抗震加固。综合业务楼整体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电气系统改造。拆除医院主院区内现有老化污水处理设备更换符合环保标准的新设备一套。本次改造既有建筑相应消防给水、排水、电气外网接入医院主院区现有系统。安装无机房病床电梯2部,新增 50m?化粪池1套。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与前进南路交叉口,石嘴山市中医医院院区内。
2.3 计划工期:24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改造总建筑面积 5322平方米,其中一层改造为口腔科,二层改造为治未病科及体检中心。综合业务楼建筑主体结构采用减震措施进行抗震加固。房间布局的调整,室内吊顶改造、室内地面局部修补。综合业务楼整体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改造、空调系统改造、屋顶防水改造。拆除医院主院区内现有老化污水处理设备更换符合环保标准的新设备一套。本次改造既有建筑相应消防给水、排水、电气外网接入医院主院区现有系统。安装无机房病床电梯2部,新增 50m?化粪池1套。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3日8:30至2025年12月10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数字证书共享互认,办理 CA 锁请自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栏“关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共享互认的通知”查询办理。
4.3投标人应学习《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手册》,掌握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的操作方法,投标人在系统使用时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5年12月24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石嘴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2-381203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
邮编:753000 邮编:753000
联系人:于文 联系人:唐静、王强、邓吉雯
电话:0952-2168818 电话:0952-381135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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