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成都理工大学砚湖片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相关内容进行补遗,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8、联系方式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的联系人由“联系人:刘先生”修改为“联系人:王老师、朱老师、于老师”。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中“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31日”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26日”。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中“投标人可在2026年02月18日12时00分之前(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提问答疑区上提出问题,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答疑的形式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提问答疑区进行答复。”修改为“投标人可在2026年01月28日12时00分之前(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再进行澄清和答复)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提问答疑区上提出问题,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答疑的形式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上提问答疑区进行答复。”。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踏勘现场中“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修改为“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对项目情况准确评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限制投标的情形中增加条款:“(18)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条款由
10.14 |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 建筑建设要求 | 按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 |
修改为:
10.14 |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 建筑建设要求 绿色建材使用要求 建筑垃圾减量化要 求 | 按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 民用建筑项目:/ 绿色建筑应执行标准:/; 装配式建筑应执行标准:/ 绿色建材使用总量、种类、比例的要求为:/ 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 建筑垃圾减量化比例:/ 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通知(01)号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成都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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