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2024)71号、睢经济发投(2024)88号批准建设,实施单位为江苏润企万国实业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睢河路东侧、兴业路北侧、汉韵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采购及安装20部电梯及100个门套。
2.1.3合同估算价:约350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自接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完毕。
2.5 质量标准:设备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安装质量、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的合格标准。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2.2招标范围:设备清单中全部电梯设备设计、采购制作(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生产、运输、装卸、安装及调试(包括不限于各项安装施工措施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电梯门补洞、开洞及预留洞开孔和修补(圈梁、机房工字钢等预留孔)、基础钢构件、吊装、井道脚手架搭拆租赁、井道照明插座及接地扁钢安装,现场保管,轿厢保护费,电梯安装所产生的垃圾清理,电梯电源箱至控制柜电缆等相关项目等)、验收及检测、维保(含质保期内的年检)、培训、售后服务等。电梯五方对讲、电梯监控(具备电梯电动车阻拦系统功能)等。电梯五方对讲、电梯监控等配套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安装并完成验收(电梯机房至发包人监控室的布线和终端设备发包人自理,承包人负责协调并网联机,保证正常投入运行),电梯机房的电源箱到电梯控制箱之间的电缆布线,安装应急救援终端系统及连接到正式用电并保证正常使用。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3.1.1当投标人为电梯生产企业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同时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1.2当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同时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并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同时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
3.1.3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电梯生产企业必须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OHSAS18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T)。3.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以及有不良行为的;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1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09时30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模块后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清标标准和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清标标准 | 1.根据招标文件,校核电子交易系统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的标段,在第二阶段开标后,通过场外电子交易系统开展此项工作);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做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可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同时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 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 产许可证 | 原件扫描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 |||||
体系认证证书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原件扫描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 |||||
企业信用报告 | 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 | |||||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设备清单 | 符合“设备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2.4条所列情形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 ||
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采取评分制。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标(技术响应、安装及调试方案)进行评审。选择技术标得分汇总排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大于等于3家不足5家的按实际数量入围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技术标得分相同影响前5名排名的,以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投标报价、售后服务、业绩)进行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 技术响应:3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第二阶段: 投标报价:50分售后服务: 5分 业绩:5分 |
第一阶段 | ||
2.3.3(1) | 技术响应(30分) | 1、曳引机(4分):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为原厂原品牌得4分,非原厂原品牌不得分。 2、控制柜(4分):调速装置、控制装置为原厂原品牌得4分,非原厂原品牌不得分。3、轿门门锁装置(4分):为原厂原品牌得4分,非原厂原品牌不得分。4、安全部件(9分):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每有一项满足原厂原品牌产品,得3分,非原厂原品牌不得分,最高得9分。5、上行超速保护装置(3分):为原厂原品牌得3分,非原厂原品牌不得分。6、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3分):为原厂原品牌得3分,非原厂原品牌不得分。注:上述评分项的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模块。”报告中的部件生产厂商需为所投电梯原厂商。7、消防电梯厅门耐火: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2小时得3分,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模块。”)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该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2.3.3(2)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1、整梯能效方案(5分):建议页数3-6页。 2、电梯安装质量保证措施(2分):建议页数3-6页。 3、施工工期保证措施(含工期进度计划表)(2分):建议页数3-6页。 4、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分):建议页数3-6页。 注:(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该项可得满分;(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4)以上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5)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不应低于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安装及调试方案将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标题、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制造商、型号)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制造商、型号)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施工组织设计”模块内上传,未提供上述资料,该项不得分。 |
第二阶段 | ||
2.3.3(3) | 投标报价 (50分) | 方法三 : 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95%、96%、97%、98%、99%、100%)。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4) | 售后服务 (5分) | 1、投标人或电梯制造商有售后服务网点且承诺提供驻点服务的得 2分,其余不得分。(2分) 售后服务网点是指投标人或电梯制造商维保机构。投标人或电梯制造商售后服务网点应在徐州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投标人或电梯制造商提供驻点服务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为准。 2、整机质保期(含免费维护保养和年检)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的基础上,整机质保期每延长12个月加0.5分。此项最高得1分。 3、电梯制造商在徐州设有在徐州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或投标代理商作为电梯制造商授权的在徐售后服务机构(须在徐州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维保人员40人(含)以上得2分,40人(不含)-30人(含)得1.5分,30人(不含)以下得1分。 注:提供电梯制造商在徐州设有在徐州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或投标代理商作为电梯制造商授权的在徐售后服务机构(须在徐州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含)以上社保证明及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为准,提供的维保人员应在社保名单后用“★”进行标识,并和证书上传顺序一致。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该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2.3.3(5) | 业绩(5分) | 代理商或其代理的电梯制造商(必须为本次投标专项授权的电梯制造商)自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价在280万元(含)以上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同一工程安装与设备合同分开签订的,可以按照安装与设备合同金额之和算),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5分。 类似业绩品牌与所投品牌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内任意一台或多台电梯的检验合格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得分,时间以电梯安装及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工程的安装与设备合同分开签订的,以二者中较早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内任意一台或多台电梯的检验合格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类似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招投标行政监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审科
电话:0516-67765780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江苏润企万国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睢宁县维景大厦A座 | 地址 | : | 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层 |
联系人 | : | 杨丹 | 联 系 人 | : | 卞彩彩/张素雅 |
电话 | : | 0516-80381635 | 电话 | : | 0516-83906677/15062198761 |
2025年 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