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一医院病人陪护服务(含免陪照护服务)项目院内调研公告
南京市第一医院招标采购中心就南京市第一医院病人陪护服务(含免陪照护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调研,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服务地点:南京市第一医院长乐路院区(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68号)、南京市第一医院河西院区(南京市建邺区燕山路139号)、南京市第一医院南院(南京市雨花台区共青团路32号)。
2.采购范围:包括供应商提供团队制、“24小时一对多”(白天1个员工最多照顾4个病员,晚上一个员工最多照顾6个病员),免陪照护服务和“24小时一对一”服务,供患者及家属自愿选择。免陪照护服务项目不得违背“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
二、标包划分:2个标包
1.标包1:品目①南京市第一医院长乐路院区病人陪护服务(专科CU 单元外),服务期:2026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品目②南京市第一医院专项陪护服务人数上限为15人,后续招标方可依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陪护服务科室及人数进行动态调整并根据实际费用结算,服务期: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2.标包2南京市第一医院南院、河西院区病人陪护服务(CU 单元外),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注:供应商包1、包2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资格要求(将证明放入调研文件中):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4年度财务报告。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或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或声明,正本中应为原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或声明,正本中应为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调研形式:医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针对拟采购项目的配置、价格及服务进行综合评价,院内调研文件由商务、技术两部分内容组成,合订成册后提供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四、报名联系人:夏老师,电话:025-52271195。
五、调研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 月9日11时00分,调研文件以纸质版(合订成册后提供正本壹份、副本叁份)交招标采购中心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地点:南京市第一医院3号楼3楼招标采购中心。
六、调研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以上公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媒体发布,报名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第一医院官网或公告栏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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