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凌源市农村公路建设改造等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交通局备案。招标人为凌源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凌源市农村公路建设改造等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凌源市境内
2.工程规模:该工程所含项目位于凌源市各乡、镇(街),其中路面工程全长232公里。新建桥梁575延米/10座。窄路加宽或错车道建设78公里。凌源市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426公里。凌源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387延米/10座。凌源市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隐患里程194公里。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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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包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5年(设计开始时间2021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完成1项公路工程设计业绩。(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截图为准) 3.1.3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并附网上截图)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并附网上截图)。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设计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BMWebSite/%EF%BC%89%E2%80%9D%E4%B8%AD%E7%9A%84%E5%85%AC%E8%B7%AF%E5%B7%A5%E7%A8%8B%E8%AE%BE%E8%AE%A1%E8%B5%84%E8%B4%A8%E4%BC%81%E4%B8%9A%E5%90%8D%E5%BD%95%EF%BC%8C%E4%B8%94%E6%8A%95%E6%A0%87%E4%BA%B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4%B8%8E%E8%AF%A5%E5%90%8D%E5%BD%95%E4%B8%AD%E7%9A%84%E7%9B%B8%E5%BA%94%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3Cp%3E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3Cp%3E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EF%BC%89%3Cp%3E 3.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招标人:
凌源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凌源市南大街25号
代理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朝阳路东段12号
招标人邮编:
122500
代理邮编:
122500
招标人联系人:
贾女士
代理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1025289035@qq.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0421-6820004
代理联系电话:
0421-6820388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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