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吉林省前卫医院光子治疗仪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 吉林
招标人 吉林省前卫医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5-692
项目名称:吉林省前卫医院光子治疗仪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
采购需求:光子治疗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①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后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近一年(2024年11月-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6)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料PDF扫描件一套(扫描件为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独立PDF格式文档一个,标注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及联系方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供应商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
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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