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华上海至坚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委托法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原新华上海至坚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委托法律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HSL-FW-GKXJ-25-1294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有案件终结(包括法院作出裁定、判决调解或当事人和解)之日止。
4、服务地点:甲方项目公司所在地。
5、工作范围:上海至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起处于一审阶段股权转让纠纷案件、2起处于执行和再审阶段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共4起案件代理法律服务。
案情简要描述:2019年11月5日,中原新华公司与上海道得清洁、上海道得素诚、上海道得投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中原新华与道得清洁合作设立平台公司上海至坚,上海至坚与道得素诚、道得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8家目标公司100%股权。在国补核查中,多个项目核查出现问题,资产包中项目存在取消国补、国补退补风险,因此产生纠纷,涉案金额5800万左右。
根据要求在处理法律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及时提醒报告重大法律风险、提供纠纷应对方案、出具法律意见,按时出庭,代为答辩,代为提起反诉,代为和解、调解,代签法律文书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 接受甲方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案件的调查取证、庭审等诉讼活动。客观、公正、正确地运用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妥善处置案件,最有效地保障甲方各项权益的实现。代理律师团队一旦确定后,不得无故更换。
5.2 代理律师负责对案情和证据材料进行核实、分析、汇总、整理,就案件争议焦点、诉讼请求确定诉讼方案、是否和解及和解方案等内容与甲方进行充分沟通研讨,达成一致意见,并及时出具法律意见。
5.3 代理律师协助甲方相关单位收集证据,及时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专项申请等法律文书。
5.4 代理律师参加案件庭审,代表甲方就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发表意见。根据需求及时补充证据,进一步核实案情。
5.5 及时向甲方汇报案件进展,每次庭审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庭审报告。
5.6 代理服务开始前,代理律师应提交诉讼方案,说明各个阶段的详细工作计划;服务工作完成后,代理律师应整理一套案件卷宗交给甲方。
5.7 其他与处理诉讼案件相关的工作。
6、质量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律师事务所(分所)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处于正常执业状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无被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惩戒记录)。
2、供应商目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应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供应商在《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询比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5年07月29日10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原新华上海至坚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委托法律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5年07月29日10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录入报价金额,并上传签字盖章版的报价文件扫描件。纸质版报价文件胶装后,请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旺君国际A座21层2109室。
3、未在线报名或上传应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请于报价截止前寄达/送达报价人。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务采购中心所有。
七、其他说明
1、对于MAC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张静婷电话:1856954811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旺君国际A座21层2109室
九、廉洁要求
1、贵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公司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
2、如果我公司人员有向贵公司索取财物(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贵公司有权且应该及时向我公司纪检监察处举报。
3、举报渠道: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二区6号楼(中核汇能有限公司);电话:010-8377 3441、010-8377 3436 ;邮编:100073。
中核新能源商务采购中心杭州分中心
2025年0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