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新建10KV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4〕429号)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路〔2024〕278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省级及以上资金 ,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新建10KV供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项目提供10KV供电线路,线路类型为地埋敷设电缆,电压等级10KV,线路总长度2731.7m,管道规格统一为Φ240X6孔;设二进四出开闭站一座以及变电所高压设备采购及安装。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新建10KV供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主要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新建10KV供电工程的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单》;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且并网送电。
2.4 计划工期:50日历天,计划工期为 2025年10月15日至 2025年12月4 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为7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采用后审方式。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资格条件一:资质等级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必须具有([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同时具有[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含)以上和[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所有成员)必须具有([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含)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格条件二:企业业绩
1.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至少完成过1个“设计费合同额不少于15万元”的类似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设计内容必须包含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材料提供不全或者不能体现上述内容的不予认可。
2.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至少完成过1个“标段施工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类似工程的业绩,工程内容必须包含类似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者不能体现上述内容的不予认可。
资格条件三:主要人员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设计负责人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的设计负责人,设计内容必须包含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设计合同,应能体现出拟任设计负责人的任职岗位和姓名;如果合同中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的任职岗位和姓名,可以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提供不全或者不能体现上述内容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施工负责人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业绩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程内容必须包含类似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应能体现出拟任施工负责人的任职岗位和姓名,材料提供不全或者不能体现上述内容的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满足“资质等级”第3项的单位担任,且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F%BC%9B%3Cp%3E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的监理单位、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5 日1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12日 23时 59 分,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https://***/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EF%BC%89 ”进行投标确认, 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 电子交易平台 ”,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26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
5.4 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 锁、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 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EF%BC%9B%3Cp%3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fwdt/xzzx1/gczb/jtgc/scxz/%E3%80%82%3Cp%3E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监督人: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电话:024-2387803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监督人: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24-81670092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邮编:110166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24-81670422
传真:024-81670422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11B
沈阳市和平区城开中心T3座2301室
联系人:张洪锋、陈宇飞、马志强
电话:15303698300、024-31338828
电子邮件:zhanghongfeng@cntcitc.com.cn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400-998-0000、024-234479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