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48920250001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天府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和眉山天府新区疾控中心工程项目造价结算审核业务质量检查咨询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6 09:30:00,更正为:2025-12-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1-26 09:30:00,更正为:2025-12-08 09:30:00。
3.2技术要求 5 技术服务要求1.4(4)修改为
在检查中发现提供的资料不明或不全、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询问,供应商需提供电磁波反射(含地质雷达及其他利用该原理的设备)、超声波反射、红外线成像、电磁感应原理的检测设备进行无损检测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和BIM技术进行该项目的工程量分析报告。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详细评审 “履约能力 ”修改为
1.项目业绩: 投标人提供2022年1 月1日(含)以来已完成的工程竣工 结算审计(核)业绩,其中:每提供一个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业绩得4分,每提供一个市政工程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2.审减率:投标人在本评分标准的“ 1.项目业绩” 中提供业绩的审减率按以下原则计算得分,本项最多得18分。(1)送审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下项目:审减率≥ 10%(含)的,每个项目得4分;5%(含) ≤ 审减率<10%的,每个项目得2分;审减率<5%的得1分。 (2)送审金额在10000万元 (含)以上项目:审减率≥10%(含)的,每个项目得6分;5%(含) ≤ 审减率<10%的,每个 项目得4分;审减率<5%的得2分。 注:(1)审减率=(送审金额-审定金额) ÷送审金额*100%;(2)须提供业绩自查表(自制表格), 自查表包括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名称、送审金额、审减金额、审减率、定案表 最早时间等字段。(3)须提供每个业绩的委托审计(核)服务合同、项目结算审计(核)报告、项目定案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结算审核 位(或审计机关)三方盖章齐全,缺 一方盖章视为无效业绩,不参与“履约能力”项目评分),以上材料须加 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履约能力”项不 得分;(4)“ 2022年1月1日(含) 以来” 以定案表最早时间为准。 备注 :提供委托审计(核)服务合同、项目结算审计(核)报告、项目定案表 复印件,原件备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东新城审计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2段8号
联系方式:15882415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天府新区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9号金融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28-35050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文浩
电话:028-35050061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天府新区分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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