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城市水源替代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城市水源替代工程项目原水连通管工程用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及管件(标段名称)招标文件澄清如下,本澄清是招标文件的说明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说明:
合同条款“第六条 货款的结算及支付 二、货款支付”澄清内容更正为:
(3)验收款:本购销合同项下全部货物供应完毕,且所属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累计实际供货结算总价的 97%。
(4)质保金:累计实际供货结算总价剩余3%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且无任何未决质量问题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结清。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CA锁,自行下载查阅。带来不便,烦请谅解!
招标人: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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