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ZJ1000003 |
|---|---|
| 项目名称 | 台州市路马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其持有的一批废旧设备设施转让—废旧铝电缆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台州市路马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7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6-01-06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延长3个周期。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被确定后,在接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签约通知函》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4.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2070212192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5.受让方在签订合同且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在标的所在地进行现场交割。交割后受让方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妥善保管标的物,如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6.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等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搬运,必须严格遵照规范要求,服从转让方的监管,确保安全。在装载、运输等工作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7. 受让方在装载、运输等工作中需遵守环保、安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处置标的物时涉及相关资质要求,且受让方符合相应资质的,则由受让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统一进行处置工作;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受让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受让方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处置的,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8. 受让方需在标的物交割后15个日历天内,凭身份证复印件资产交易合同,自行到存放地完成全部标的物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超出时间按“浙交汇”成交价款的20%/天收取违约金。9. 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垃圾清理干净等。10. 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详见《特别约定事项》)11.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费用。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具体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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