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1Z2511112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荔园酒店有限公司美荔园大厦C座11C8自行公开招租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11日 17时3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0月24日 17时3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8号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129.81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12月(1年(租赁期限1-3年)) |
响应有效期 | 1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9,000元/个/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否 |
资产用途限定 | 住宅,宿舍(居住) | ||
履约条件 | 1. 承租人应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经营资质、二次装修消防报备审批等相关证照及批文。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前,承租人应到物业管理处办妥入驻及装修手续,同时必须将装修涉及的相关图纸资料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备案凭证复印件(核对原件)交物业管理处备案。 2. 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间对承租物业负安全、防火、防盗负责任,所有消防设施需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承租人必须在合同终止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将该房屋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人无权要求任何赔偿;逾期按双倍保证金金额收取违约金。 4. 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对物业二次装修形成的固定在天花板、墙壁、门窗、地面的装修不得拆除,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得进行破损或拆卸,应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 5. 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 6. 其他条款见《租赁合同》文本。 | ||
其他补充说明 | 无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21000 | 物业管理费 | 按所在物业目前标准3.20元/平方米/月交纳(以后按物业公司标准执行) |
空调费 | 付空调电费 | 水费 | 按水务局收费标准收取 |
电费 | 按供电局收费标准收取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经出租人综合评定,综合实力强(含价格优势)且与出租人不存在同业竞争者优先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资格审核后,签订租赁合同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继续自行公开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承租方不限企业或个人,但应具备与其实际经营范围相符合的,中国境内合法经营有效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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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含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 3.提交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企业盖章,个人签名)。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4日 17时3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21000.00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10月24日 17时3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荔园酒店有限公司 | 出租方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8号荔园酒店 |
业务咨询人员1 | 肖笛 | 业务咨询电话1 | 13760307729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8号荔园酒店三楼综合管理部 |
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租赁平台 | ||
特殊事项说明 | 1.居住使用的,承租方应将居住人数向出租方、美荔园大厦物业管理处报备审批后方可入住。 2.本出租物业不承诺学校的学位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