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1005-00140
二、项目名称:弓长岭区教育局校车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弓长岭区教育局校车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阳市鹏智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辽阳市弓长岭区安平街安北社区客运站2楼206-208室
中标(成交)金额:2,873,200(元)
评审总得分:79.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弓长岭区教育局校车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弓长岭区教育局校车服务采购(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弓长岭区中小学专用校车从2019年开始通过招标开始运营,在运营公司和全区相关部门及学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加强和规范了校车运营管理工作,校车运营态势总体平稳良好,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本次测算,依据弓长岭区中小学2025年专用校车需求统计表,共涉及全区中小学专用校车接送线路25条(19条41座校车、2条32座校车、4条19座、18座校车),24台专用校车(19、18座4台、32座2台、41座18台)
服务要求:★5.车辆要求: (1)、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专用校车一共为24辆,其中4辆19座、18座、2辆32座、18辆41座(含司机和教师座),所有车辆均为专用校车,符合国家校车规范要求。 (2)、中标人负责对校车进行日常运营与管理,并负责提供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服务。 (3)、校车行驶区间为弓长岭区教育局指定路线;采购人有权调整校车时间、路线等相关内容。 (4)、校车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中标人必须对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乘客责任保险,并且第三者不低于10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每座50万元,保险还须包含车损险、玻璃险、交强险等。 (5)、校车载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校车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校车的限速规定。 ★6驾驶人员标准要求: 中标人所提供的校车驾驶人员应为企业自有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且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记录。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一年(如果成交供应商本年度的服务得到采购人认可,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还可再延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弓长岭区中小学专用校车从2019年开始通过招标开始运营,在运营公司和全区相关部门及学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加强和规范了校车运营管理工作,校车运营态势总体平稳良好,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本次测算,依据弓长岭区中小学2025年专用校车需求统计表,共涉及全区中小学专用校车接送线路25条(19条41座校车、2条32座校车、4条19座、18座校车),24台专用校车(19、18座4台、32座2台、41座18台)。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解志成、顾林林、左涛、田丰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弓长岭区教育局校车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市弓长岭区教育局
地址: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赵艳丽13841975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建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阳市新华路357号
联系方式:0419-3366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艳丽、高勇
电话:0419336699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弓长岭区教育局校车服务采购.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弓长岭区教育局校车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阳市鹏智客运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