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远安县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 〔2024〕81 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福利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YAA010037-202501
2.2 建设地点:远安县城西、远安县城东。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10402.46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 城西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5180.76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 1 栋 2 层配套服务用房及门卫室、1 栋 5 层院民养护楼,新增床位 112 张;配套室外基础设施;购置相关设施设备。2.新建城东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5221.7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 1 栋 5 层院民养护楼及门卫室,新增床位 113 张;配套室外基础设施;购置相关设施设。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含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1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6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2.7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 申请人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 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3 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 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人;并提供 2025 年 5 月至 2025 年 7 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分公司,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5 拟派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工民建或建筑工程或建筑施工或工程管理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当专职安全员为 1 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 证);当专职安全员大 于 1 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 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 证),未实行 C1、C2、C3 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 C3 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人(可相互兼 任,但应具备以上 5 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5 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 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 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远安县担任不超过 3 个建 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 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 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 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 2025 年 5 月至 2025 年 7 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 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8 申请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 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
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
3.12 联合体投标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重要提示:①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相 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 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 申请人在申请递交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 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只有符合以上 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1 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11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1 家。有效申请人不足 11 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 3 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 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网址为:https://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 按照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年8 月 2 日至 2025 年 8月7 日下午 23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申请人未按规定在时间网上下载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 年8 月14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 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7.1 本工程的资格预审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 3 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实体CA 数字证书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 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 本项目接受申请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5921122887)
8.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 年8月1日。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解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福利院
联系人:马芳方
联系电话:18986809666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领秀路9号
代理机构: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皓
联系电话:18972515211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新华广场A02-27楼
2025年8月1日
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