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民政局为主城区困境儿童购买2025年意外伤害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KJZB25092
2、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局为主城区困境儿童购买2025年意外伤害险项目
3、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徐州市主城区困境儿童购买2025年意外伤害险,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5、保险期限:自保单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2)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
(3)本项目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子或支)公司参与投标,如分(子或支)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含供应商的分(子或支)公司)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3日每天0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舜淮府第办公楼815室)。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同时以上资料一套扫描成PDF版发送至jskj3101@126.com,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将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磋商文件售价伍佰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接收时间:2025年9月29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2025年9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3.开启地点: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舜淮府第南楼3单元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六、公告发布
1、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6%B1%9F%E8%8B%8F%E7%9C%81%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8http://www.jszbtb.gov.cn/%EF%BC%89%E5%BE%90%E5%B7%9E%E5%B8%82%E6%B0%91%E6%94%BF%E5%B1%80%E5%AE%98%E7%BD%91%EF%BC%88http://mz.xz.gov.cn/%EF%BC%89%E3%80%82%3C/p%3E%3Cp%3E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2、终止采购
2.1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询问和质疑
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3.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磋商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市民政局
地址:徐州市汉风路1号
联系人:张云帆
联系方式:0516-83686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联系人:夏菲
联系方式:0516-85610680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