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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23-24楼装修工程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台州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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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23-24楼装修工程施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26ZT01010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建设地点、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本项目拟采购台州铁塔综合生产用房23-24楼装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综合生产用房概况

采购内容

备注

1

1、工程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府中路188号开投商务大厦23-24楼; 2、建设规模:23楼至24楼,建筑总面积约2029.62平方米。

包含但不限于原装修拆除工程及清运处理、施工图范围内装饰装修(主要包括了地面、墙面、天棚、门窗工程和砌体混凝土(简单施工,不涉及结构层)、消防设施等)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承包,工程量按实结算,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采购预算:【 380万元(含税),其中含暂列金额32.7万元(含税),以中标含税金额作为合同含税金额上限,按实结算。 】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计划工期:110个日历天,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人提供的材料需满足发包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

2.4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移交之日起计算。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个,中标份额【100%】。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48万元,其中含暂列金额3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1)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2)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3.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须提供人员名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否则不予认可。(2)复用规则:安管人员均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安管人员之间相互兼任复用,则该人员不予认可。(3)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有权不予认可。(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上述项目负责人,若中标后该人员不能到位,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诺合同签订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3.8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在满足“安管人员要求”中项目负责人要求的基础上,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注:(1)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2)本项项目负责人须与安管人员要求项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不予认可。(3)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否则,不予认可。(4)投标人须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2006年153号令)、《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为本项目配置项目负责人,若注册建造师管理或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等有更新要求的,以最新的官方文件要求为准。(5)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有权不予认可。

3.9投标人须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注:须提供相应承诺。

3.10投标人须承诺负责具体特种作业的人员,具备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须在作业规定的操作范围内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工作业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高处作业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操作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建筑焊工】等本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工种。注:须提供相应承诺。

3.1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案例业绩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类,单个合同含税金额满足200万元或以上】。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的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的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浙江省级】【办公用房装修】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8)按照招标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则、《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名单管理要求》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合作处理措施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5.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时30分】。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以纸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如:纸质银行保函),则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原件递交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御临路33号,王治琳,13735565053】。

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5.3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 投标人注册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御临路33号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邮    编:310020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祝工

项目负责人:王治琳

联  系  人:王治琳、刘丹丹

电    话:18857990057

电    话:13735565053(王治琳)

18879232219(刘丹丹)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zhuzhi3@chinatowercom.cn

电子邮件:wangzhilin.zgtj@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www.bdebid.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账    号: 11001042200056069452-0015

异议渠道:方式①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

方式②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zbtousu.zgtj@chinaccs.cn、wangzhilin.zgtj@chinaccs.cn)实名提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1月16日】

重要提示: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防止串通投标(响应)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响应)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响应)行为,招标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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