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代运营项目
采购意向征集公告
为全面了解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代运营服务的市场供给能力、服务质量及行业收费水平,科学制定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代运营项目采购需求,保障项目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服务意向,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单位积极响应。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代运营项目。 2. 服务周期: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征集目的:本次意向征集仅为了解市场情况、论证采购需求的前期调研工作,不构成正式采购要约,医院不承诺与本次意向征集的响应单位签订合同。 二、核心服务需求 本项目核心服务涵盖微信公众号运营、视频号运营及省市级媒体宣传三大板块,为保障运营服务的及时性、高效性及与医院的紧密衔接,服务方需向医院派驻2名专职驻点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 驻点配置:派驻2名专职人员驻点医院办公,驻点人员需分别具备新媒体内容策划撰写及视频拍摄制作核心能力,且需经医院审核确认后方可上岗,驻点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更换人员,需提前30天向医院提交申请并经同意,新人员到岗后方可办理原人员离岗手续。 2. 微信公众号运营更新频率及内容要求:每周更新1次,每次发布不少于5篇内容。内容主要围绕医院工作重点,创作涵盖医院新闻动态、学科建设成果、专家团队介绍、健康科普知识、医患故事等类型的原创内容,内容需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无绝对化用语及违规医疗宣传内容。 3. 微信公众号配套服务:包含内容策划、文案撰写、排版设计、图片处理、发布推送及留言互动回复等全流程服务,每月提交运营数据分析报告。 4. 视频号运营更新频率及内容要求:每周更新不少于2次,每次发布2条原创视频。内容主要围绕医院诊疗服务、健康科普、医院活动等进行创作,每个视频时长不少于1分钟,画面清晰、配音标准、字幕规范,符合短视频传播规律。 5. 视频号配套服务:包含视频脚本策划、拍摄剪辑、后期制作、发布推广及评论互动管理等,每月同步提交视频传播数据报告。 6. 省市级媒体发布推广须具备省市级官方媒体(含党报党刊、电视台、主流新闻网站及行业权威媒体)的合作资源,可将医院重要新闻、优质视频内容进行宣传。 7.全年至少有5条视频在省市级媒体发布, 每月至少4篇新闻在省市级媒体的新媒体上发布,发布后提供媒体链接及传播数据证明。
8.为提升医院内部医务人员的新媒体内容创作与传播能力,助力医院形成 “官方运营 + 科室联动” 的新媒体宣传格局,服务方需为医院医务人员定制并开展全年不少于 4 场的新媒体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规性培训、文案创作、短视频制、内容传播等。
三、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且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拥有不少于5人的专职运营团队(含文案编辑、视频制作、新媒体运营等岗位),提供团队成员社保缴纳证明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5.具有医疗健康行业新媒体代运营服务经验,近3年内(2022年1月至今)至少承接过1个三级医院的同类代运营项目,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服务成果证明(如运营数据报告、媒体发布案例等)。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意向响应材料要求 响应单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意向响应函(需明确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若申请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团队实力证明:团队成员名单、社保缴纳证明、专业资格证书及从业经历介绍。 4. 过往业绩材料:近3年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服务对象评价、运营成果数据(如粉丝增长数、阅读量、传播量等)及省市级媒体发布案例。 5.服务方案框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价、服务团队配置、内容创作规划、运营策略、媒体资源清单、质量保障措施及应急响应机制。 6.信用承诺及相关查询截图:承诺无失信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五、征集流程及时间安排 1.公告发布: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止。 2.材料提交:响应单位需在2026年1月12日12:00前,将书面材料(1份正本、2份副本,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邮寄至医院宣传科(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平乐路9号,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总院区E栋411蒋老师收),同时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78730996@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XX单位-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代运营意向响应”)。 3.材料审核:医院将组织专人对响应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符合要求的单位。 4. 沟通调研:对通过审核的单位,医院将另行通知开展现场沟通或需求调研,具体时间及方式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宣传科) 联系电话:0755-23379122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平乐路9号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总院区E栋411宣传科 电子邮箱:178730996@qq.com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意向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响应单位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医院对所有材料严格保密。 2.响应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 3.医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意向征集的内容及时间安排,相关调整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已提交材料的响应单位。 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
宣传科(工会、妇委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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