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AZBDL2025DY- 001号
二、项目名称:新安东路地下综合管网项目燃气配套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1538155.43(元) | 淳安杭燃燃气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永丰路399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安东路地下综合管网项目燃气配套项目 | 新安东路地下综合管网项目燃气配套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华,程繁,解海(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30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解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7157956
质疑联系人:宋杰华
质疑联系方式:13989857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19847
质疑联系人: 余八景2
质疑联系方式:0571-6502579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
传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602058、0571-89600783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