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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改善办学基本条件项目-长安校区电力增容及供电线路调整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陕西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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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改善办学基本条件项目-长安校区电力增容及供电线路调整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5(GC)023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基本条件项目-长安校区电力增容及供电线路调整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02,183.05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2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校区电力增容及供电线路调整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2024年9月1日至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时间在2024年9月1日至今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1)施工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新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 (5)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的施工负责人,且在本单位注册。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1)以上为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分支机构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3)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5)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至6条相关规定【资格要求5第(1)-(5)项需按联合协议中的分工对应的单位资质等级进行确定】。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领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与中标后事宜相关的全部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至 2025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七)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特别注意: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套、副本贰套、电子版贰套(U盘)。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线下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线下递交文件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大明宫立交桥百寰国际2705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

联系方式:029-81530065 技术联系人:张老师 1502901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大明宫立交桥百寰国际2705室

联系方式:13289892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彤 魏璐

电话:13289892509

陕西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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