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锅炉氮氧化物削减排放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脱硝系统优化改造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锅炉氮氧化物削减排放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已由河北平山西柏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平开投资备字〔2025〕0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目前#3、#4锅炉脱硝出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设计为50mg/Nm3,实际控制在30mg/Nm3,结合目前机组燃烧系统和脱硝设备状况,拟对#3、#4锅炉炉侧的低氮燃烧燃尽风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燃尽风率提高至28%,修复燃尽风燃烧器低氮性能,降低脱硝入口氮氧化物浓度;脱硝侧进行SCR烟气脱硝系统优化改造;#4机组进行空预器防堵改造等一系列改造措施,达到减排目的。
招标编号:HBCT-250777-010
2.2招标范围:
#3、#4锅炉氮氧化物削减排放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脱硝系统优化改造标段),对#3、#4锅炉进行燃尽风优化改造、SCR脱硝系统优化改造、#4锅炉空预器热风吹扫防堵改造。通过燃尽风优化提高燃尽风率并辅以投运HSR干粉脱硝系统,将SCR脱硝进口NOx浓度稳定控制在500mg/Nm3以下;进一步通过SCR烟气脱硝系统优化改造,即通过脱硝流场优化和测量控制优化,将NOx排放浓度平稳控制在15mg/Nm3;对#4锅炉空预器增加一套热风加热吹扫空预器防堵系统,利用热一次风对蓄热元件进行加热吹扫,清除ABS局部堵塞,减轻空预器堵塞的风险,控制空预器差压不高于2000Pa。工程完工后,机组的NOx排放浓度在15mg/Nm3,且氨逃逸浓度不超过3.0μL/L。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计划施工工期:现场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其中停炉施工工期每台炉各18天,停炉工期利用#3、#4机组C级检修进行。
#3机组C级检修计划时间:2026年4月24日-5月11日;
#4机组C级检修计划时间:2026年4月6日-4月23日。
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上载明的时间为准,中标人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3天内到场并具备开工条件。
2.3.1设备供货并验收合格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现场脱硝流场优化设计,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并验收合格。
2.3.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项目验收合格设且招标人出具《外包工程验收单》后1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四种资质条件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硝改造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发包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聘用单位应为投标人)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企业名称应为投标人)。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台火电机组脱硝改造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不体现项目经理姓名,投标人还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盖章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
(3)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投标人须就此出具承诺函。
3.1.6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bggfwpt/%EF%BC%89%E6%8C%89%E5%85%B6%E7%9B%B8%E5%BA%94%E8%A7%84%E5%AE%9A%E5%8A%9E%E7%90%86%E6%B3%A8%E5%86%8C%E7%AD%89%E7%9B%B8%E5%85%B3%E6%B5%81%E7%A8%8B%E3%80%82%E6%B2%B3%E5%8C%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C%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0311-66635531%E3%80%82%3C/p%3E%3Cp%3E
(2)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平台系统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暗标的编制要求。
(4)发包人监督方式:
建投能源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311-85518979;监督邮箱:xzglb@jei.com.cn;
建投能源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311-85518690;监督邮箱:rlyswglb@jei.com.cn;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综合室
监督电话:0311-82906755;监督邮箱:zfts@xbppower.com。
(5)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311-82911820
联系人:刘女士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8日 9:00 时至2026年2月25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6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建投商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
联系人:方工
电话:0311-829060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院内二号加速器楼1205室
邮编:050081
联系人:刘严如
电话:0311-83086970、18632190282
电子邮件:hbctxm2c@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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