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新建哈铁铁路站前五标项目
宾格网、雷诺护垫、砌石、防抛网、防护栅栏金属网片材料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TTL-WZCG-2025-10-01
1.招标条件
1.1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项目名称已由铁路局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277号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哈铁铁路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宾格网、雷诺护垫、砌石、防抛网、防护栅栏金属网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新建哈铁铁路站前五标项目:本标段为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站前工程 HTZQSG-5 标段施工总价承包招标,线路位于黑龙江省庆安县、铁力市境内。正线全长44.125正线公里,路基2.612公里(含站场路基),桥梁2座,41.513公里,框架桥1座,189.5顶平米,车站1座(庆安南),箱梁制存梁场2座。里程/范围: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DK144+550.84~DK191+261.049(架梁区段为DK156+222.08~DK191+113.31)。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均可(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砌石包件(QS01/QS02)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防抛网包件(FPW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均可(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防护栅栏金属网片包件(FHWP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均可(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铁建云链(https://***/),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铁建云链(https://***/)报名上传支付标书费银行回执单(注明投标包件号),系统开通后,投标人界面显示“标书费已缴纳”状态即可线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链”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8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铁建云链注册报名,并供应商须申请CA办理,在投标时须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在开标后须按时进行解密(联系铁建云链客服咨询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以报名表中邮箱发送电子发票(注意请将系统上投标人的发票信息登记齐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投标人在铁建云链中上传电子标书,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08日10时00分。
6.3线上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链(https://***/),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4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于开标后邮递到指定地址。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11月08日10时00分至11时3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链(https://***/)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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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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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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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编号 |
| 参与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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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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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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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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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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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在熟识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如我公司中选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附合同条款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我公司愿意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最终报价总价10%。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投标人同意由招标人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招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招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选,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选,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因招标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招标人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