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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统部镇敖包河村养牛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

赤峰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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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统部镇敖包河村养牛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15040120250702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林西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统部镇敖包河村养牛小区建设项目已由林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发改审批字【2024】94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林西县统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2025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西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统部镇敖包河村养牛小区建设项目

2.2标段名称:林西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统部镇敖包河村养牛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

2.2建设地点:敖包河村后敖包河(二组)自然村西侧,东至大院子西、西至杏树地、南至大坝堰水渠、北至二组村庄;

2.3招标限额:4760580.00 元;

2.4建设概况:总建筑面积7440平方米,其中牛舍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6栋,每栋建筑面积均为800平方米,一层,钢结构;草料库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3栋,每栋建筑面积均为800平方米,一层,钢结构;管理房建筑面积240平方米,6栋,每栋建筑面积均为40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和相关配套设施。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营工作;

2.6工期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运营要求:

(1)项目建成后由林西县统部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中标人负责项目自主运营。

(2)建设完成后由中标人自主运营,运营期5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运营时间),运营期限结束后另行商议租赁方案。

(3)中标人需每年缴纳收益金。收益金的收缴按照《关于印<林西县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林党农牧组发(2024]17号)文件规定执行。

(4)为保持项目稳定运营,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运营前,中标运营方需一次性向林西县统部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缴纳施工签约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运营履约保证金。

(5)项目区域内牛舍及建设的附属设施、设备归林西县统部镇人民政府所有,中标运营方自行购买的设备所有权归中标运营方所有;中标运营方在运营期间不得将土地、牛舍及有关附属设施、设备抵押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等,运营期结束后将所运营牛舍及建设的附属设施、设备保持完整移交给林西县统部镇人民政府。

(6)运营期间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运营方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运营能力:

(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若不具备项目的运营能力,可进行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不良记录。提供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需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名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名自的法律责任。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新点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新点系统投标业务咨询电话:0476-8288829)。

4.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4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0日23时59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_bidder;交易系统访问路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模块),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投标人在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逾期未解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林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赵晓娟

联系电话:0476-5355211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西县统部镇人民政府

地 址:林西县统部镇

联 系 人:丛主席

联系电话:18604763141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赤峰市林西县

联 系 人: 王泽浩

电 话:0476-535539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恒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物流园区巴林大街北侧五金机电城二期2号写字楼1-806

联系人:柳女士

电话:18247104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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