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伊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HNCX-2025-209
2、项目名称:伊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976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伊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 697600.00 | 697600.00 |
最高限价:6976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伊川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主要包含餐厅管理员、厨师、厨工、服务员,确保餐厅消防安全以及食材的卫生安全,米、面、食用油、肉、蔬菜等食材由餐厅经营者提供,保证食材安全和新鲜等;
5.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第一年服务通过考核后方可签订第二年合同);
5.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服务要求:能确保每日用餐的正常供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做到品种齐全,营养均衡,确保无责任事故、食品及卫生安全事故,满足招标人要求;
5.5、服务地点: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
5.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服务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01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报名时将上述报名材料(以上报名信息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发送至邮箱报名(邮箱地址为:hncxly123@163.com)。投标人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9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903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903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官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伊川县鹤鸣路3号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0379-64358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花鹏
联系方式:0379-80878980
2025年0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