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给排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15070020251016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伦贝尔学院给排水改造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呼伦贝尔学院给排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号呼发改行审投字〔2025】34号。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学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学院及周边。
2.立项批文: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呼伦贝尔学院给排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3.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给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供热管道、检查井、阀门井、地面恢复及安装庭院灯等相关建设任务。
4.计划工期:21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6月20日
注:上述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为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B1507002025101601001001 | 呼伦贝尔学院给排水改造项目施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给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供热管道、检查井、阀门井、地面恢复及安装庭院灯等相关建设任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 8270638.7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须为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如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已在其他项目中标且仍在施工期内的项目,需提供该项目经理已在其他项目撤离的变更材料:后续若发现项目经理有其他在施工期内的中标项目,以投标文件提供变电材料为准(补交材料无效)。
④其他人员:拟派驻本项目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国家、地区、行业有关规范进行配备。
注:1、中标单位在施工进场后,行政监管部门对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⑤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3.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其他要求:1、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