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 杨家圩NO.2022G92、G93地块滨河景观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 项目名称: | 杨家圩NO.2022G92、G93地块滨河景观工程施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修改为:当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评委或招标人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时,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中履约担保的金额修改为:
1)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合同价10%的履约保函,形式为银行保函(保险)、第三方担保等,本保函履约担保从合同生效之日至工程质量保修书生效后28天内一直有效。2)如果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形式或期限存在瑕疵,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提供满足发包人要求的保函。
3、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10.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修改为:21829672.10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清单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
4、招标文件前附表10.8第3条修改为:最新图纸,以此版本为准,链接: [链接]: 7h72。未自行下载的,亦将被视为已获取电子图纸上的全部信息。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已修改,具体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增加投标人拟用品牌一览表。
7、投标函附录中的资格审查承诺书增加:14、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品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选择。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
| ||||
|
| ||||
|
| ||||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