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5]038号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2-440511-04-01-96984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汕头市金平区涉农社区雨污分流完善及接驳管网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头市金平区涉农社区雨污分流完善及接驳管网建设工程(二期)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汕头市金平区涉农社区雨污分流完善及接驳管网建设工程(二期)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项目实施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月浦街道及光华街道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上级专项资金等形式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岐山街道、月浦街道及光华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社区公共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其中包含新建DN200-DN300 污水管网13.7千米,DN400-DN500污水管网7.3千米,DN600污水管网0.1千米,新建化粪池102个,污水检查井1258座,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座;新建DN200-DN300雨水管网 20.2千米,DN400-DN500 雨水管网 6.7千米,DN600-DN800雨水管网2.6千米,新建雨水口533个,雨水检查井1593座;新建排涝泵站7座。 项目预算总投资10748.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43.1075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39.03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170.00万元,预备费482.61万元。 | ||
招标内容 | 按施工图纸和预算书内容,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归档及相关配合等服务。 | ||
工期 | 518 | ||
最高投标限价 | 85431075.24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责任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08月01日 00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1日 10时00分 |
提疑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 17时00分 | ||
答疑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05日 17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1日 10时00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21日 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招标人 | 汕头市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79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2771531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晏工 | 联系电话 | 18023246704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99331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307646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64381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年08月0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