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高新区医康养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及管线建设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DGZGC-[2025]38号
1.招标条件
大厂高新区医康养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及管线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以
初步设计的批复、大审审批
[2025]003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
建设单位为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代理机构为
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0912.94
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543.07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为
5.429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涉及滨河东路(蒋谭路-侯谭线段)、望潮路(迎宾大道-侯谭线段)、中轴路(迎宾大道-侯谭线段)、中轴西路(中轴西路现状道路-侯谭线段)四条道路的给水、排水、中水等配套管网建设及道路提升工程,其中,管径为dn100-dn800的给水管线2165.735米、管径为dn300-dn1000的雨水管线3508.7米、管径为d400-d800的污水管线2072.35米、管径为d110-d315的中水管线2409.836米;道路提升工程总长度为1572.829米:包括滨河东路(蒋谭路-侯谭线段)道路长度306.977米,规划道路红线32米,设计时速为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望潮路(迎宾大道-侯谭线段)道路长度683.782米,规划道路红线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中轴路(迎宾大道-侯谭线段)道路长度446.869米规划道路红线40米,设计时速为5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中轴西路(中轴西路现状道路-侯谭线段)道路长度135.201米,规划道路红线32米,设计时速为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并对厂通路(福喜路-李大线)污水管道进行改造,改造管道长度约为1455.65米;对盛宾路(南北走向段)、幸福路(蒋谭路-源渠路)、滨渠路(源渠路蒋谭路)、6号路(问潮路-碧源路)四条道路进行现状道路修补提升
。
建设地点: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
三个施工标段的
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内容
。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
540900.00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
364
个
日历天
,从
2025年11月01日
起,
至
2026年10月30日
止。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个日历天。
2.4其他:
2.4.1
监理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
2.4.2标段划分:
共
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
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
甲
级及以上
资质
。
3.2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 (□承接过/
□
完成过)
的
/
业绩
。
3.4
(
1
)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业人员人数应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备齐全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企业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6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
3.7本次招标
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
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
□
3.7.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3.8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3.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
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3.10
(
1
)
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2
)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投标人未存在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
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
4
.2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年
09
月
19
日
08时30分至2025年
09
月
25
日
17时00分
。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其他:
/
。
5.3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
ttp://www.hebeieb.com/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
ttp://szj.hebei.gov.cn/hbggfwpt/
、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http://***/province/%3Cp%3E
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以
书面形式
向
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
李志雄
,
联系电话:
0316-5276072
。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316-8930152
电子邮箱:
dcjsj2020@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1双盲要求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
9.2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9.2.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9.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电子文件加密。
9.2.3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文件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2.4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密的,视为无效文件。
9.2.5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9.2.6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
9.2.6.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9.2.6.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9.2.6.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9.2.6.4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7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同时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3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
;联系人:
何震
,联系电话:
0316-5277129
,电子邮箱:
/
。
10.2招标代理机构:
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
B型住宅楼11号
;项目负责人:
李志雄
, 联系电话:
0316-5276072
;联系人:
李志雄
,联系电话:
0316-5276072
,电子邮箱:
lfhcxh@126.com
。
10.3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
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
电话:
0316-8836057
2
025
年
09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