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6-00109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五十三中学食堂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第五十三中学食堂餐饮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24,218,670(元)
评审总得分:93.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第五十三中学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第五十三中学食堂餐饮服务(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第五十三中学现拥有教职工139人,学生约1350人。为保证师生用餐安全及质量,经校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并报局党组会同意,委托代理机构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完成学校食堂委托服务工作,选择一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化餐饮企业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早、午餐,为学生提供午、晚餐服务。要求中标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保证平衡膳食,配餐科学,食材可追溯,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满足学校需求。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供餐模式及餐费标准 供餐模式 (1)教职工推荐采用自助餐模式,严格执行与学生同质、同餐、同价。 (2)现学校食堂采用智慧食堂预定餐模式,学生自主选择餐品。即学生家长利用手机平台线上缴费,线上选餐,学生通过人脸识别刷卡终端取餐。中标单位须具备此类运营模式的承接能力。 餐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教师餐费:餐费标准14元人天,其中11元人天,由学校按铁西区财政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按月支付给中标单位;另教师根据实际用餐天数自行缴纳餐费补助3元人天。 (2)学生餐费:午餐、晚餐:15元人餐。餐品种类包括基础套餐、营养套餐、盖浇饭、回民餐、风味面食、面条类、各种风味等不少于10种菜品供学生自主选择,菜品搭配营养、科学、健康。 (3)付款方式及条件:① 教职工就餐应当按照与学生同菜同价原则,教师餐由学校按财政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每月全额支付给中标单位;②学生餐费及教师个人缴纳部分餐费由学校统一收取。采取日清月结方式,结合实际情况,每月初7个工作日内按学生用餐实际发生额支付上个月学生餐费,如遇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支付。 (4)如遇学校文化活动、学生提前放学、放假及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等情况,学校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单位,以供中标单位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5)退费方式:与实际天数不符的差额部分由中标单位于当日办理退费手续。 (6)因节假日、周日等时间段,教学时间有调整,食堂要随学校工作节奏安排工作时间,以满足教学需要。 (7)中标单位提供的菜品必须保证质量,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学校有权对菜品出品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中标单位负责人,中标单位要及时作出整改。 供餐时间 教职工开餐时间: 早餐:6:30—7:30 午餐:11:20—12:30 学生开餐时间: 午餐:11:50-12:40 晚餐:16:45—17:50 若无学校通知,中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学校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后供餐时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单位。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食材选用标准(1)中标餐饮企业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主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肉、蛋、奶、调味品、蔬菜等)需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不许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可溯源机制,且食材成本应占总营业收入的70%以上(2)大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3)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4)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保质期不少于三个月。(5)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6)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7)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8)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9)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10)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11)配菜类:葱、生姜、蒜、蒜苗、芹菜、胡萝卜、洋葱等产品,必须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保证正规渠道、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12)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等产品,必须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保证正规渠道、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13)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等产品、必须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保证正规渠道、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14)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无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其他各项记录保存期限宜为2年。(15)根据《沈阳市财政局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沈财采〔2025〕11号)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樊祥富、李莉、林洋、梁亚洁、杨波、郭立星、王海(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第五十三中学食堂餐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收取;由于本项目为折扣报价,故项目代理服务费计算以每年预算金额(8072890元)为基数标准计算后乘以3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得在报价中单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2,48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五十三中学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勋业一路1号
联系方式:024-31040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建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9层911室
联系方式:024-313641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金山
电 话:024-31364149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上网版-沈阳市第五十三中学食堂餐饮服务终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第五十三中学食堂餐饮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诚真餐饮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