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太平溪镇长江一级支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夷陵区太平溪镇长江一级支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sc.yich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A990035-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5-00596
3、项目名称:夷陵区太平溪镇长江一级支流综合治理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500.441433(万元)
6、最高限价:3500.441433(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夷陵区太平溪镇长江一级支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涉及靖江溪、太平溪、百岁溪及端坊溪。主要建设内容:生态护坡2110m,缓冲带修复110416m2,消落带修复96103.51m2。购置监测设备1个、监控设备2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5)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C3证)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可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担任不超过3个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针对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质量员、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具备相应的人员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员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注: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
(7)拟派本项目以上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C3证书)、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均需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截图原件彩色扫描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9日至2025年08月13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sc.yichang.gov.cn/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招标公告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sc.yichang.gov.cn/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高峡大道58号
联系方式:17764251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黄金六巷7号
联系方式:15327668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芳
电话:15327668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