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尼洋河干流一期水毁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15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FCG2025-25831
2、项目名称:尼洋河干流一期水毁修复工程
3、预算金额:¥2415300.00元(贰佰肆拾壹万伍仟叁佰元整)
4、最高限价:¥2415300.00元(贰佰肆拾壹万伍仟叁佰元整)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需求:抛填预制块C25混凝土四面体2046.34立方米,钢筋制安48.88吨,施工临时工程等建设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冬季工期顺延)
8、合同履行地点:林芝市
9、标包划分:本项目无标号划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7《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2.8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财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9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2.10《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西藏自治区农牧民施工队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0日;
2、方式: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本项目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发布媒介:《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04月14日15时40分;
2、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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