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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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包1 |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家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 | 否 |
序号 |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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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本级 | 采购单位 |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分包名称: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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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
5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6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9 | 信用记录(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
10 | 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注:提供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信息查询截图)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11 |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1)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内容完整复印,封皮除外);(2)项目负责人提供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官网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截屏复印件,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现场网络查询核对,如出现查询核对不一致情况,以网上查询信息为准;(3)项目负责人提供本次响应截止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网查的缴纳社保证明或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盖章的缴纳凭证)复印件。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无 |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5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现场递交密封完好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密封完好的一致性承诺函。
(3)关于本项目的系统操作问题请各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下载“辽宁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操作手册”学习,如有疑问请咨询4001288588。框架协议投标过程涉及办理框架ca锁,详细请询问4001288588。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董爽、杨雪、刘峻佐、彭思齐
联系方式:024-23180489-8003,
电子邮箱:1453761819@qq.com
2025年0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