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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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灵川县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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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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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30028260049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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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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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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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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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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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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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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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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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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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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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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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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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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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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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面积12778.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19.98平方米,拟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建
筑面积3088.89平方米,拟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建筑面积3731.09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土方石工程,土建、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绿化、活动场地、道路及地面硬化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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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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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9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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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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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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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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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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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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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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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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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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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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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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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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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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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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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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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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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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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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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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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44007.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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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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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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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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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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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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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注册编号:桂245202200147;身份证号:450324********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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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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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萍 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3)0003420
身份证号:450521********0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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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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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三金广场(D-Ia 地块地下公共停车场,D-2 地块1#-3#楼(3A#、3B#楼)及地下室)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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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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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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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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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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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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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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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09431.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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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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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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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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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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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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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亚民(注册编号:桂245202103397身份证号:450321********6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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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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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东 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4 )0003184
身份证号:450324********937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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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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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桂林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改扩建项目(教学楼调整);
项目2:祥龙云居(原名万象·海德堡)3#、22#楼;
项目3:祥龙云居(原名万象·海德堡)9#、10#楼;
项目4:桂林中学临桂校区2#艺术楼、3#国际部综合楼;
项目5:祥龙云居(原名万象.海德堡)5#楼;
项目6:祥龙云居(原名万象.海德堡)1#、2#楼;
项目7:桂林医学院临桂新校区大学生艺术中心;
项目8: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急诊业务楼建设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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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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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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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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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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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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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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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60576.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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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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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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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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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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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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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柏宇(注册编号:桂245202102028身份证号:452501********7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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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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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晶 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5)0001596
身份证号: 450105********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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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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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防城港市妇动保健院医疗用房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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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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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无编制人签字,未通过形式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附件 B否决投标条件 B1否决投标条件 B1.4 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的规定,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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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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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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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全国交易中心(广西桂林)(http://***/glggzy/%EF%BC%89%E3%80%81%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www.ccgp.gov.cn%EF%BC%89%E3%80%81%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zfcg.gxzf.gov.cn%EF%BC%89%EF%BC%88%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5%AA%92%E4%BB%8B%E5%8C%85%E5%90%AB%E4%BD%86%E4%B8%8D%E9%99%90%E4%BA%8E%E4%B8%8A%E8%BF%B0%E5%AA%92%E4%BB%8B%EF%BC%89%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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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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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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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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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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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681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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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