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通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ZC2025-C3-990229-HRCX
项目名称: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549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49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1549800
合同履约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EF%BC%89%E4%B8%8B%E8%BD%BD%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6%93%8D%E4%BD%9C%E8%B7%AF%E5%BE%84%EF%BC%9A%E7%99%BB%E5%BD%95%E2%80%9C%E5%B9%BF%E8%A5%BF%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A%91%E2%80%9D%E5%B9%B3%E5%8F%B0-%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6%89%BE%E5%88%B0%E6%9C%AC%E9%A1%B9%E7%9B%AE-%E7%82%B9%E5%87%BB%E2%80%9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2%80%9D%EF%BC%8C%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95763%EF%BC%89%E3%80%82 提示:供应商只有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0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公告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
5、在线投标(网上投标)说明
(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2)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3)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后,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启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解密时限结束后,我公司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7号
项目联系人:倪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4-2813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西环路上段16号丰业山庄B区41幢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4-583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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