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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仪扬河以南水系排涝通道贯通整治工程监理标招标公告

扬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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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仪征市仪扬河以南水系排涝通道贯通整治工程已由《关于仪征市仪扬河以南水系排涝通道贯通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仪数投〔2025〕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仪征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法人为仪征市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人为仪征市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仪征市新城镇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本次工程拟对仪征市境内仪泗河(沙河~红旗河段)2.45km、健康路河1.12km、沙河(仪泗河以南段)2.15km、红旗河2.88km,工长共8.6km的河道进行整治,新建河道护岸共5.3km,拆建沿线建筑物2座、拆除建筑物2座、维修建筑物1座;本项目建筑物级别为4级。

工程总投资为:约3848.06万元。

工期:351日历天,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5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2026年4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本次招标的监理标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YZSXPL-2025-JL),对应仪征市仪扬河以南水系排涝通道贯通整治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编号:YZSXPL-2025-EPC)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对应可研批复建设投资金额:3180.27万元(含水保环保专项);相应可研批复监理费用估算金额:68.63万元 。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共:716日历天(电子投标文件按716日历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 。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5年1月-3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合同编号:YZSXPL-2025-EPC标段)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利益相关体,不得与该项目监理标(合同编号:YZSXPL-2025-JL)兼中,以EPC总承包优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8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4楼第5开标室)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社会保险

项目总监、专监(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2025年1月至3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10.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式中:

A—0.70、0.75、0.80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结算审定价的1.9%,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技术部分(主要为监理规划或大纲等)39分;商务部分61分(包括投标报价50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历2分、监理资源配置9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2(1)

监理取费

投标报价(50分)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5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2.2.2(2)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

总监业绩能力(2分)

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总监承担过投资额15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否则不得分

2.2.2(3)

监理资源配置

专业配置

(9分)

1、投标人专业齐全(总监除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造价(以上需提供注册证书)、试验(检测)、安全(以毕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等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得5分,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

2、监理专业人员(总监除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4分。

2.2.2(4)

监理大纲及技术建议书

监理大纲

(39分)

1、监理大纲(含监造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7分。

2、工程进度、投资、质量、安全控制方案可行,环保、水保等监理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有效得7分。

3、针对本工程主要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及控制要点具体明确、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得7分。

4、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合理、在工时间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3分。

5、对本工程其他关键技术、监理要点实施提出好的建议和控制措施得6分;

6、有完善的检测方案,检测设备能满足本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其他办公、生活、交通、通信等设施,能满足本工程监理工作需要。本项合计3分。

7、现场组织协调方案完善、合理的得2分;

8、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的得2分;

9、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措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措施与方案完善、合理得2分;

其他要求

注:1.投标文件中监理大纲及技术建议书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 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去极值法,即监理大纲及技术建议书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上述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8.其他内容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账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项目监督部门: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87939920;

仪征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85815128。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市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仪征市真州镇石桥河北路115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14-85710028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工、刘工

电话:13382705277、15952722500

传真:0514-8759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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