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基层用药平台系统(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郑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委托公司对郑州市基层用药平台系统(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基层用药平台系统(一期)项目。
2.2项目概况:郑州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平台系统建设。
2.3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4招标范围:基层用药平台(一期)为基层医疗机构、医保部门提供基础数据管理、集采药品目录管理、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管理、银行基本信息管理、医疗机构银行账户信息管理、医疗机构签约关系管理、集采药品采购管理、集采药品进出记录管理、集采药品损毁管理、集采药品补贴管理、集采药品补贴拨付管理、集采药品统计分析功能,并提供后台管理、用户管理、系统配置管理、公告管理支撑系统建设。同时支持与乡镇卫生院HIS系统、医保系统、基层两定机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国家两定客户端)、村卫生室信息系统提供接口对接。
2.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8质保运维期: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能力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提供承诺书);
3.2.2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3其他要求: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方式:投标人需将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时在邮件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5.3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