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2日
永和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二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永和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 |
1 |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 524.659618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6个月(180日历天) |
2 | 弘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524.713671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6个月(180日历天) |
3 | 傲丰建设有限公司 | 525.295196 |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 6个月(18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 杨阳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2142024202488152 |
2 | 弘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李增伟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1412017201729475 |
3 | 傲丰建设有限公司 | 王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2142012201846421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2 | 弘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3 | 傲丰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曹小龙
电 话:0357-7522547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冯晓军
电 话:13546178119
电子邮件:lfyhcjjcjg@[链接]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和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地 址:永和县芝河镇政府西街
联 系 人:曹小龙
电 话:0357-7522547
电子邮件:lfyhcjj@[链接]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际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锦悦汇A座1514室
联 系 人:武慧慧
电 话:0357-6765565
电子邮件:sxzjh0001@[链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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