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监管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53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监管技术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66,900.00元 | |||||||||||||||
最高限价:7669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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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告知承诺制环评项目技术复核、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复核、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审核、专业园区规划环评报告技术评审、拟引入重大项目环保可行性技术论证等事项的技术服务工作。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5.3质量要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委托事项的技术复核,复核质量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检查要求,并对出具的技术复核报告负责。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2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3拟派评估项目负责人至少2人,且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3.5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不得作为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得承担或参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范围内排污许可证办理服务工作,且不得与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存在行政隶属和经济关系(提供承诺书);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6月30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 | |||||||||||||||
3.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磋商会议,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供应商应当响应文件提交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4、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5、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计取(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 |||||||||||||||
联系人:白如玉 | |||||||||||||||
联系方式:0371-8611228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 |||||||||||||||
联系人:陈学彬、曹荣 | |||||||||||||||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学彬、曹荣 | |||||||||||||||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