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含左旋乳酸-乙二醇共聚物微球的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大分子)等耗材,需于2025年12月09日(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关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含左旋乳酸-乙二醇共聚物微球的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大分子)等耗材公开遴选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3.产品及遴选范围
序号 | 遴选产品名称 | 功能及用途 | 供货周期 | 供货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
1 | 含左旋乳酸-乙二醇共聚物微球的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 |
主要使用范围:
适用于面部真皮组织中层至深层注射,以纠正中重度鼻唇沟皱纹用。
适应症:可通过填充作用,改善因年龄增长、皮肤衰老等原因导致的面部鼻唇沟部位皱纹问题,使皮肤外观更平滑、年轻;
| 12个月 | 按需供应,以供货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 不高于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或企业承诺价(无挂网价,承诺价为河南省各公立医疗机构6个月内最低有效交易价) |
2 | 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大分子) | 主要使用范围:适用于面部真皮层深层至皮下组织注射,用于填充面部深层凹陷、塑造或善面部轮廓。主要适应症:纠正中重度面部皱纹:如深层鼻唇沟(法令纹)、眉间纹(川字纹)、额部深皱纹等。 | 12个月 | 按需供应,以供货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 不高于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或企业承诺价(无挂网价,承诺价为河南省各公立医疗机构6个月内最低有效交易价) |
3 | 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中分子) |
主要使用范围:面部真皮中层填充,如苹果肌、面颊、下巴轻度塑形,改善额纹、眉间纹等。
适应症:纠正面部中层容量不足的凹陷,抚平中轻度静态皱纹,提升面部饱满度。
| 12个月 | 按需供应,以供货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 不高于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或企业承诺价(无挂网价,承诺价为河南省各公立医疗机构6个月内最低有效交易价) |
4 | 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 |
主要使用范围:面部真皮浅层注射,如全脸基础补水、改善眼周细纹、口周干燥纹等。
适应症:缓解面部皮肤干燥缺水,改善因干燥导致的浅层静态细纹,提升皮肤水润度与细腻度。
| 12个月 | 按需供应,以供货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 不高于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或企业承诺价(无挂网价,承诺价为河南省各公立医疗机构6个月内最低有效交易价) |
5 | 重组三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 |
主要使用范围:用于面部真皮组织浅层至中层注射,如改善皮肤细纹、补充真皮胶原、修复皮肤屏障,也可用于面部轻度凹陷填充(如眼周细纹、口周纹区域)。
适应症:纠正皮肤因胶原流失导致的干燥、细纹(如眼周干纹、轻度鱼尾纹),改善皮肤弹性,以及填充面部浅层轻度凹陷,提升皮肤紧致度与饱满度。
| 12个月 | 按需供应,以供货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 不高于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或企业承诺价(无挂网价,承诺价为河南省各公立医疗机构6个月内最低有效交易价) |
6 | 医用三型胶原贴 |
主要使用范围:用于皮肤屏障修复、补水保湿,辅助改善皮肤干燥、粗糙、细纹等问题,也可在医美术后(如光子、微针后)帮助皮肤恢复。
适应症:适用于皮肤屏障受损引起的干燥、脱屑,以及轻中度皮肤老化导致的细纹、缺乏弹性等情况,或作为医美术后皮肤的辅助护理。
| 12个月 | 按需供应,以供货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 不高于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或企业承诺价(无挂网价,承诺价为河南省各公立医疗机构6个月内最低有效交易价) |
7 | 透明质酸敷料护理包 |
主要使用范围:常用于皮肤护理领域,多添加在护肤品(如洁面、精华、面膜)或外用药品中。
适应症:改善痤疮(痘痘),溶解粉刺、减少毛孔堵塞。去除皮肤表面老废角质,改善粗糙、暗沉。辅助改善轻微痘印、毛孔粗大及脂溢性皮炎等问题。
| 12个月 | 按需供应,以供货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 不高于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或企业承诺价(无挂网价,承诺价为河南省各公立医疗机构6个月内最低有效交易价) |
4.采购需求:
4.1遴选范围:包含所需产品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等;
4.2配送地点:遴选人指定地点;
4.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参选产品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时,须满足:
①参选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参选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参选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三、参选人提交资料注意事项:
1.纸质版资质均扫描为PDF格式并加盖公司公章,按照以下顺序发送至sbkwork@163.com邮箱,标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信息不完整,不予以审核)。
厂家营业执照、经销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在有效期内)
2.填写《首次报价一览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3.参选人现场需携带相关资料如下(纸质版):
《首次报价一览表》(2份) | 产品样品(1份) |
产品纸质彩页(2份) | 说明书(纸质版)(2份) |
业绩合同/发票(复印件)(1份) | 缴纳社保证明文件(1份) |
参加政府采购无违纪证明(1份) | 参选产品三证及授权书(1份) |
厂家营业执照、经销公司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被授权身份证复印件(1份) | |
声明:现场所携带资料不齐全者,不予准许参加遴选 | |
四、报名事项
1.时间:2025年12月05日—2025年12月09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2.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医学装备部;
3.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 0373-3029625
五、发布公告媒体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