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与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聊城日报》、民生新闻部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
2、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与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聊城日报》、民生新闻部宣传合作项目
3、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包一:在聊城新闻传媒中心《聊城日报》开展公安宣传活动;
包二:在电视民生频道开设《水城警视》专栏。
4、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包一:15万元,包二:15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合作对象的唯一性:为确保工作严肃、权威,本项目合作方必须为具有权威影响力的本市市级党媒党刊,全市范围内符合此条件的市级主流新闻媒体仅有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聊城日报》、聊城电视台,它们是聊城市委、市政府唯一的官方喉舌和主流舆论阵地,具有聊城其他媒体无法替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二、层级的匹配性:聊城市公安局作为市直单位,其宣传工作需与同级媒体对接,以确保宣传口径、覆盖范围和影响力的对等。县级或其他商业媒体不符合本项目对媒体层级、权威性及覆盖范围的核心要求。综上所述,由于符合本项目特定要求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方案,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包一、包二)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办事处财干东路4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聊城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聊城市昌润路
联系电话:0635-7170213 /0635-7170803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联系电话:0635-299231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链接: https://***/s/1xNM_t6TK33gsXFAyFFWXVw?pwd=kv83
提取码: kv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