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5-J1-990483-GXJT
采购计划文号:NNZC[2025]304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金桥院区医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第一节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12月至2024年5月]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竞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竞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2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第一节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12月至2024年5月]连续三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连续三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更正日期:2025年6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理由:更正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购文件涉及到的以上内容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
3.公告发布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分网(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s://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共和路209号
联 系 人:梁仪
联系电话:0771-2637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03室
联系电话:0771-2863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全玉坚、卢丽玲
电话:0771-2863138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