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夹江县城东片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夹江县城东片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夹发改项目[2025]1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夹江县振新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夹江县振新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夹发改项目[2025]14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夹江县城东片区。
2.2 建设规模:城东片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包含“道路、公园、停车场”三大类工程。1、道路工程包含滨江南路一段、力行路、崇德路、迎春南路人行道、体育路人行道等 9 个子项,涵盖新建道路、沥青路面修补、便道硬化、人行道及盲道改造、地砖修补等内容,道路类施工图规模合计 约41300㎡。2、公园工程为路口歇脚花园,共计 4 处口袋花园,完善片区休闲绿化空间。3、停车场工程包含迎春南路停车场、公交公司停车场、学业路路口停车场 3 处停车场地,施工图规模合计 6100㎡,补齐片区停车配套。
2.3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2.7 本项目标段投资额:3500万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拘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11月07日 至 2026年11月13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链接]),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2月02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链接]),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夹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833-5659288/0833-5652153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夹江县振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街道云甘路 89 号
邮 编: 614100
联 系 人: 彭老师
电 话: 0833-566471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 88 号 6 号门 7 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唐先生
项目负责人: 王女士
电 话: 028-866699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11月0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511126-04-01-10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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