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紫阳县职教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训楼、教学楼、男女生公寓、职教中心消防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雁塔区西部国际广场B座28层2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GH-2025-041
项目名称:紫阳县职教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训楼、教学楼、男女生公寓、职教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3,232.8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职教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训楼、教学楼、男女生公寓、职教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73,232.8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73,232.89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紫阳县职教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训楼、教学楼、男女生公寓、职教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73,232.8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职教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训楼、教学楼、男女生公寓、职教中心消防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职教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训楼、教学楼、男女生公寓、职教中心消防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非联合体磋商声明或承诺;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5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雁塔区西部国际广场B座28层28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金地步行街兴科金地B栋1107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金地步行街兴科金地B栋11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5)《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6)《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获取磋商文件时(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谢绝邮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职业教育中心
地址: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新桃村
联系方式:0915-4420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招广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部国际广场B座28层2803室
联系方式:029-87592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工
电话:029-87592321
华招广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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