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兰西经济开发区榆林食品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兰西经济开发区榆林食品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招标人为兰西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兰西经济开发区榆林食品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
2.3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黑龙江兰西经济开发区榆林食品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0kV电力配网工程。新建兰西县开发区榆林食品工业园区10kV电力配网工程。新建10千伏变电所3座,新建10kV箱式变6座(其中1000kVA箱变2座、800kVA箱变2座、250kVA箱变2座)。新建10kV环网柜3座(二进四出)、新建榆林变10kV出线3回,共计1.280kM。新建环网柜10kV出线8回,共计1.810kM。
第二标段:黑龙江兰西经济开发区榆林食品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给水设备用房。新建黑龙江兰西经济开发区榆林食品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厂区给水设备用房。新建二次供水泵房一座建筑面积622.44平方米,配套二次供水设备,3个200m3的清水箱,1个75m3的清水箱。室外新建De315的PE输水管线总长1800m。
第三标段:黑龙江兰西经济开发区榆林食品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排工程雨排工程。新建黑龙江兰西经济开发区B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污排工程雨排工程)。新建直径1400mm钢筋混凝士雨水排水管线1900米雨水检查井46座。新建直径800mm钢筋混凝土污水排水管线1200米,直径600mm钢筋混凝土污水排水管线2100米,污水检查井83座。
2.4计划工期:13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11,988,388.11元;
第二标段:6,018,207.49元;
第三标段:9,720,809.14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第一标段: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国家能源局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第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第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第一标段: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第二标段: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第三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要求配置:
第一标段: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具有岗位证)、质量员1人(具有岗位证)、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第二标段: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并做出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第三标段: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并做出承诺中标后按照“黑建规〔2023〕2号”在施工现场配备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截图及承诺。
3.4.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截图及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时间:2025年07月0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上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标书款缴纳信息”。
4.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黑龙江骏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外滩1898 A4栋2单元701)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1该项目为线下开标,投标人需到在开标现场。
6.2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黑龙江骏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外滩1898 A4栋2单元701)开标室。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本项目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投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西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中小企业创业园A8栋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34935594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骏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1898·A4栋2单元7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9845256249
电子邮件:hljjjxmgl202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