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0504-00166
二、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本溪旭阳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西芬路44A1栋
中标(成交)金额:96(%)
评审总得分:8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食堂米、面、油、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等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1.中标方按采购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把食材送到指定地点 2.如市场无所需相应食材,中标方须经采购方同意后,改送其他食材 3.如有特殊情况,中标方须及时供货,随叫随到 4.提供的各项产品均出自产品源头,保证一手价格,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5.中标方必须保证食材、食品安全卫生。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为一年,中标人服务质量经采购人考核达到优秀等级,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年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立新、王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西芳街20号
联系方式:13941499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建发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悦泰湾里301、302室
联系方式:0411-39718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彬、洪豆
电话:15141406430
十、附件
采购文件:明山分局(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5.26.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本溪旭阳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其他.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