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高端生物医药“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拓展区块配套工程二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滨海新区高端生物医药“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拓展区块配套工程二期设计项目已由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以2509-330652-04-01-46973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 绍兴滨海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绍兴滨海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绍兴市滨海新区 。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总投资约141529万元,建安造价:约35315万元(市政公用工程27709万元、水利工程7606万元)。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基础配套设施用地约282亩,主要涉及:①拟建支二路道路工程(除百川北路-汇通北路段部分;含新建桥梁一座)、支三路道路工程、支四路道路工程、支五路道路工程(北段)、交通导改工程等基础配套设施:按城市支路规划,新建桥梁一座单跨约16米;②汇通路西侧河道工程,河道面积23672平方米;支四路西侧河道工程,河道面积11826平方米;河道等级按乡级河道规划,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工程、河道驳岸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园路铺装工程等。
本次招标估算价:约366.6662万元。
2.4招标范围:设计:包括总体布局、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与项目相关的所有专业技术评估、工程项目报批报审配合、建设过程驻场设计服务、项目验收配合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中标后,按合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方案设计时应严格控制投资,进行限额设计。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总体布局、方案设计;②初步设计:包括扩初、工程概算编制与概算调整等;③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桥梁、雨水排放及综合管线、照明亮化、景观绿化、道路安全设施、停车设施和河道整治等工程专项设计、施工改造期间临时交通组织方案等内容及在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施工图变更、设计联系单等);④土地勘测定界测绘;⑥其它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与评估:包括道路必要的所有检测与试验;环境影响评价(如需);社会稳定评价;交通影响评价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专题报告编制与评估;⑤配合做好工程报批、施工图审查、节能评估和现场的驻场服务工作等。
?其他:提供设计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和完善,配合招标人组织实施与各阶段设计相关的审查、论证等,配合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各类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配合完成工程报批报建工作,整个建设过程派常驻现场的设计代表,提供设计协调配合、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配合工程结算和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 。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总周期约为9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初步设计时间为设计方案通过规划管理部门评审后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时间为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45日历天(含施工图图审时间)) 。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城市防洪)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3.2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5、3.6条款的要求;
(3)其他: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除牵头人)资质应至少具备上述3.1条款中的一项资质(例如:水利工程设计(城市防洪)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提供。
□3.4/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道路或道桥类)。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6月至2025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 。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2)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自行件获取下载 。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28日09 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附楼3楼指定开标室 。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邮政编码:312000
电 话: 0575-82321740、0575-89293011
投诉受理部门: 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邮政编码:312000
电 话: 0575-82321740、0575-89293011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滨海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宏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滨海新区滨海新城科创园A座 地址: 绍兴市胜利东路阳光大厦1303室
联系人: 钟工 联系人:黄惠惠、屠家明
电话:0575-82321755 电话: 13819581244、13575541353
邮箱:/ 邮箱: 121307902@qq.com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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