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XCG202504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实验小学画溪校区新建工程家具及课桌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标项2中序号3“先进性设备”评审标准的内容 | 1.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完成本项目所具备的核心专业生产设备,提供生产设备现场实景图和生产设备采购发票,最高得4分。核心专业生产设备按品类,具体要求如下:(1)人造板类:如开料锯机、封边机、排钻床、冷压机、热压机、涂装设备、加工中心等;每提供一项设备得0.5分,最高得1分。(2)实木类:如纵解锯机、横截锯机、平刨床、压刨床、拼板机、开榫机、加工中心、干燥房、涂装设备等;每提供一项设备得0.5分,最高得1分。(3)钢制类:如切割设备、折弯机、焊接设备、涂装设备、冲床、钻床、加工中心等;每提供一项设备得0.5分,最高得1分。(4)钢木类:如切割设备、弯管机、焊接设备、涂装设备、开料锯机、封边机、排钻床等。每提供一项设备得0.5分,最高得1分。2.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须提供环保设备清单、环保设备现场实景图、环保设备采购发票或经环保部门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得2分。注:以上2项须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如生产设备非投标人自有,需明确产品制造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根据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提供的完成本项目所具备的核心专业生产设备(如开料锯机、封边机、排钻床、冷压机、热压机、涂装设备、切割设备、折弯机、弯管机、焊接设备、涂装设备、冲床、钻床、加工中心等),每提供一项设备得0.5分,最高得4分。提供生产设备现场实景图和生产设备采购发票。2.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须提供环保设备清单、环保设备现场实景图、环保设备采购发票或经环保部门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得2分。注:以上2项须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如生产设备非投标人自有,需明确产品制造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后内容详本公告附件“4.29长兴县实验小学画溪校区新建工程家具及课桌椅采购项目-定稿更正1”,标注内容标为黄色。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兴县实验小学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金陵北路8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莫伟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68267521
质疑联系人:郑国宏
质疑联系方式:13665716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
传真:0572-6558023
项目联系人(询问):邹振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265653
质疑联系人:姚国强
质疑联系方式:0572-655802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