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27年岳麓区人民法院邮政集约送达项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2027年岳麓区人民法院邮政集约送达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7年岳麓区人民法院邮政集约送达项目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20万元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万元) |
|---|---|---|---|---|---|
| 1 | C23100100-邮政服务 | 2027年岳麓区人民法院邮政集约送达项目 | 75000 | 件 | 420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路30号第11栋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司法文书属于国家机关公文类别,快递企业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人民法院送达平台邮政集约送达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唯一可以承接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拟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论证地点: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论证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就执行法律文书邮寄送达集约化服务问题达成战略合作(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人民法院送达平台邮政集约送达功能应用工作的通知》(2023年1月),并参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法院系统邮政集约送达预算支出标准(试行)》湘财政法[2023]6号文件,符合政府采购法中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之一,且项目预算合理,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对本项目实施。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 张卫枚 | 湖南城市学院 | 副教授 |
| 彭云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 副教授 |
| 许艺琼 | 长沙联控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七、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8日,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杨灿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731-8983691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联系电话:0731-85165243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戴莎
联系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人民东路二段169号先进储能节能创意示范产业园15栋403
联系电话:19118829860
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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