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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特殊检查项目-2025QLTSJC标段招标公告

镇江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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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特殊检查项目-2025QLTS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特殊检查项目已由江苏省财政厅、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4〕243号)及《关于开展镇江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特殊检查项目招标工作的请示》签呈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镇江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特殊检查项目-2025QLTS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2025QLTSJC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根据2024年桥梁定期检查评定结果与国评有关桥梁检查要求,拟对跨等级航道桥梁及存在水中墩冲刷的桥梁进行特殊检查,其中,对扬中三桥进行混凝土结构材质状况等专项检测与承载能力评定等,对扬中一桥等12座桥梁进行水中桩基检测。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9万元。本项目检测服务期3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条件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证书;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特大桥或大桥桥梁特殊检查项目业绩及特大桥或大桥桥梁水下桩基检测项目业绩的,若投标人提供的单个合同同时包含特大桥或大桥桥梁特殊检查及特大桥或大桥桥梁水下桩基检测两类服务内容,则该合同可同时满足两类业绩要求。(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

3.1.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 级及以上;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 A 处理。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无。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 69号

邮政编码:212000 联 系 人:蒋大卫

招标代理: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一期 29 栋 3 层

邮政编码:212000

联 系 人:李荣

电话:13511699222 

8、其他

8.1 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

8.3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预约时间为 2025 年5月6日至 2025年 5月12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拟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5年5月27日10时00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镇江分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体育会展中心北侧)工人大厦裙楼7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开标情况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开标情况(腾讯会议号:670-687-068,无密码)。

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应保证网上预约时留的手机号码能联系上,如若投标人自接到解密通知起半小时内未解密文件,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有权继续追偿。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8〕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14029214。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3)拟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 2025年5月27日10时00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镇江分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体育会展中心北侧)工人大厦裙楼7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应保证网上预约时留的手机号码能联系上,如若投标人自接到解密通知起半小时内未解密文件,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有权继续追偿。

8.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由招标人按规定对企业信用评价进行扣分并将违约行为上报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8.8 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

8.9 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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