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等县把荷乡产业配套产业路以工代赈项目—怀安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ZC2026-C2-250182-GXZC
项目名称:天等县把荷乡产业配套产业路以工代赈项目—怀安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313612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1313612
合同履约期限:6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具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桂建管〔2020〕11号文规定的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4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主会场在广西招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市江州区新城路1号(阳光名邸)三期南面第C4栋104号商铺 】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副会场在百色市右江区新兴路体育广场“恒升酒店”1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4.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崇左)([链接])上发布。5.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链接])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6.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帮助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做好线上“政采贷”融资业务工作,如供应商有需要的,详见磋商须知正文后附件1:《崇左市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附件2《崇左市线上“政采贷”业务流程图》、附件3《崇左市金融机构线上“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7.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8.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投资批复要求,承包人须严格落实“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政策。成交后须优先组织项目所在地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参与工程建设,结合施工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并按月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第四章格式提交《以工代赈履约承诺函》。具体管理要求及合同义务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合同专用条款。9.本项目按照崇左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领域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在参与崇左市政府采购活动时,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崇左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具体不再提供的资质材料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证明材料。10.监督部门:崇左市天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1-353089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等县把荷乡人民政府
地 址:天等县把荷乡把荷街366号
项目联系人:王金玉
项目联系方式:0771-3550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西招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新城路1号(阳光名邸)三期南面第C4栋104号商铺
项目联系人:戴绿华
项目联系方式:0771-660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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